弃市
- 拼音qì shì
- 注音ㄑ一ˋ ㄕˋ
- 繁体棄市
- 词性暂无词性信息
- 组合暂无组合信息
词语解释
弃市[ qì shì ]
⒈ 《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
引证解释
⒈ 弃,同“弃”。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
引《礼记·王制》:“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汉书·景帝纪》:“﹝中元﹞二年春二月……改磔曰弃市,勿復磔。”
颜师古 注:“磔,谓张其尸也。弃市,杀之於市也。”
宋 秦观 《盗贼中》:“今盗贼之法,可谓密矣。强盗得财满匹及伤人者輙弃市。”
章炳麟 《鳷鹊案户鸣》诗:“按条当弃市,衔寃欲愬谁?”
⒉ 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作“弃市”。
引唐 沉佺期 《赦到不得归题江上石》诗:“弃市沾皇渥,投荒漏紫泥。”
弃之于市。谓处死刑。语出《礼记·王制》:“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长 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国语辞典
弃市[ qì shì ]
⒈ 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称为「弃市」。语本后用以代称死罪。
引《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
弃市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市 | shì | 巾 | 5画 | 基本字义 市 shì(ㄕˋ) ⒈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⒉ 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⒊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 dū )市。市镇。 ⒋ 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⒌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 异体字 芾 汉英互译 city、town 造字 |
弃 | qì | 廾 | 7画 | 基本字义 弃 qì(ㄑ一ˋ)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异体字 棄 汉英互译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相关字词 取 造字法 原为会意 English reject, abandon, discard |
弃市的近义词
- 暂无近义词信息
弃市的反义词
- 暂无反义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