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
- 拼音dé fǎ
- 注音ㄉㄜˊ ㄈㄚˇ
- 词性形容词
- 组合暂无组合信息
词语解释
得法[ dé fǎ ]
⒈ 采用正确的方法,找到窍门。
例他使用这把锯得法。
英in the proper way; be properly managed;
引证解释
⒈ 获得正确的方法或找到窍门。
引《国语·鲁语上》:“吾过而 里革 匡我,不亦善乎!是良罟也,为我得法。”
南朝 梁 庾元威 《论书》:“一者学书得法,二者作字得体,三者轻重得宜。”
金 王若虚 《诗话下》:“山谷 自谓得法于 少陵 而不许于 东坡。”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馄饨方》:“公家製餛飩得法,常苦宾朋需索。”
王西彦 《古屋》第一部二:“大概是由于保养得法,初次和他见面的人会少估他十岁。”
⒉ 指境遇顺利。
引鲁迅 《书信集·致许寿裳》:“语堂 亦不甚得法,自云与校长甚密,而据我看去,殊不尽然,被疑之迹昭著。”
国语辞典
得法[ dé fǎ ]
⒈ 适当、合宜。
引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四·馄饨方》:「公家制馄饨得法,常苦宾朋需索。」
《文明小史·第二九回》:「这样的事只要办的得法,上司还说他为交涉好手。」
英语(doing sth) in the right way, suitable, properly
法语(faire qch) de la bonne manière, approprié, correctement
得法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得 | dé děi de | 彳 | 11画 | 基本字义 得 dé(ㄉㄜˊ) ⒈ 获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 kòng )。得便。得力。得济。心得。 ⒉ 适合:得劲。得当( dàng )。得法。得体。 ⒊ 满意:得意。扬扬自得。 ⒋ 完成,实现:饭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⒌ 可以,许可:不得随地吐痰。 ⒍ 口语词(a.表禁止,如“得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得,就这么办”)。 其他字义 得 děi(ㄉㄟˇ) ⒈ 必须,须要:可得注意。 ⒉ 极舒服,极适意:这 |
得法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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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法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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