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
- 拼音shì yì fǎ
- 注音ㄕˋ 一ˋ ㄈㄚ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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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市易法[ shì yì fǎ ]
⒈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
引证解释
⒈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宁 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 汴京 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 元丰 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市易法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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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 yì | 日 | 8画 | 基本字义 易 yì(一ˋ) ⒈ 不费力,与“难”相对:容易。易与(容易对付)。易于。 ⒉ 和悦:平易(a.态度谦逊和蔼;b.指语言文字浅显)。 ⒊ 改变:易手。易地。变易。 ⒋ 交换:交易。贸易。 ⒌ 轻慢:贵货易土。 ⒍ 芟治草木:易墓(除治墓地的草木)。易其田畴。 ⒎ 古书名,《易》即《易经》,也称《周易》。 ⒏ 姓。 异体字 蜴 㑥 汉英互译 amiable、change、easy、exchange 相关字词 难 造字法 象形:像蜥蜴形 English change; easy |
市 | shì | 巾 | 5画 | 基本字义 市 shì(ㄕˋ) ⒈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⒉ 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⒊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 dū )市。市镇。 ⒋ 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⒌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 异体字 芾 汉英互译 city、town 造字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市易法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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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易法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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