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 拼音shòu lǐ
- 注音ㄕㄡˋ ㄌ一ˇ
- 词性动词
- 组合暂无组合信息
词语解释
受理[ shòu lǐ ]
⒈ 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例受理人民来信。
英seized;
⒉ 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例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
英accept and hear the case;
引证解释
⒈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引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
《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国语辞典
受理[ shòu lǐ ]
⒈ 法律上指诉讼时法院认为有可诉的理由而接受处理。
反驳回
英语to accept to hear a case, to handle (a service)
德语eine Klage bzw.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 annehmen (S),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jur.) (S, Rechtsw)
法语accepter un cas (juridique), faire face à, gérer
受理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受 | shòu | 又 | 8画 | 基本字义 受 shòu(ㄕㄡˋ) ⒈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接受。感受。受精。受权。受托。受降。受益。受业(a.跟随老师学习;b.学生对老师自称)。受教。受领。受聘。受理。 ⒉ 忍耐某种遭遇:忍受。受苦。受制。受窘。受累(受到劳累)。 ⒊ 遭到:遭受。受害。受挫。受屈。受辱。受阻。 ⒋ 适合,中:受吃。受看。受听。受使。 异体字 授 汉英互译 accept、bear、endure、recieve、stand、suffer 相关字词 蒙、拒、授 造字法 会意:像两只手传递东 |
理 | lǐ | 王 | 11画 | 基本字义 理 lǐ(ㄌ一ˇ) ⒈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⒉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⒊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⒋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⒌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⒍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受理的近义词
- 暂无近义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