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
- 拼音shǐ kě fǎ
- 注音ㄕˇ ㄎㄜˇ ㄈㄚ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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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⒈ 明末大臣。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崇祯进士。曾被派遣镇压农民起义军。后任南京兵部尚书。明朝灭亡后,在南京拥立南明弘光帝,任东阁大学士。后被派到扬州督师抗清守城。清摄政王多尔衮致书劝降,他坚决拒绝。清军攻破扬州城后,他自杀未死,被俘后不屈殉难。扬州人民在城外梅花岭筑衣冠冢凭吊纪念他。
国语辞典
史可法[ shǐ kě fǎ ]
⒈ 人名。(西元1601~1645)字宪之,一字道邻。明代祥符(今河南省开封县)人。崇祯年间进士,曾任右佥都御史,巡抚皖、豫,后任命为南京兵部尚书。福王立,加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扬州。清多尔衮致书劝降,坚拒,城破被害。清乾隆时追谥为忠正。后人尊称为「史阁部」。
德语Shi Kefa (Eig, Pers, 1602 - 1645)
史可法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史 | shǐ | 口 | 5画 | 基本字义 史 shǐ(ㄕˇ) ⒈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⒉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太史。内史。 ⒊ 古代官职:刺史。御史。 ⒋ 姓。 异体字 㕜 汉英互译 history 造字法 会意 English history, chronicle, annals |
可 | kě kè | 口 | 5画 | 基本字义 可 kě(ㄎㄜˇ) ⒈ 允许:许可。认可。宁可。 ⒉ 能够:可见。可能。可以。不可思议。 ⒊ 值得,认为:可怜。可悲。可亲。可观。可贵。可歌可泣。 ⒋ 适合:可身。可口。可体。 ⒌ 尽,满:可劲儿干。 ⒍ 大约:年可二十。“潭中鱼可百许头”。 ⒎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⒏ 表示强调:他可好了。 ⒐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可谁见过呢? ⒑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可同意?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史可法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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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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