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 拼音liǎng shuì fǎ
- 注音ㄌ一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 繁体兩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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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两税法[ liǎng shuì fǎ ]
⒈ 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引证解释
⒈ 唐德宗 建中 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 唐 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引《新唐书·杨炎传》:“炎 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於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 大历 十四年垦田之数为準,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
亦省称“两税”。 唐 白居易 《重赋》诗:“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新唐书·德宗纪》:“﹝ 建中 元年﹞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宋 苏轼 《策别十五》:“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梁启超 《<变法通议>自序》:“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国语辞典
两税法[ liǎng shuì fǎ ]
⒈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两税法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税 | shuì | 禾 | 12画 | 基本字义 税 shuì(ㄕㄨㄟˋ) ⒈ 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 ⒉ 姓。 异体字 稅 汉英互译 tax、duty、geld 造字法 形声:从禾、兑声 English taxes |
两 | liǎng | 一 | 7画 | 基本字义 两(兩) liǎng(ㄌ一ㄤˇ) ⒈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两个黄鹂。两本书。 ⒉ 双方:两可。两边。两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两旁。两侧。两袖清风。两败俱伤。 ⒊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两(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两(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⒋ 表示不定数目:两下子。两着儿( zhāor )。 异体字 兩 両 㒳 汉英互译 liang、tael、twain 造字法 象形 English two, both, pair, co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两税法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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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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