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 拼音fǎ jiè
- 注音ㄈㄚˇ ㄐ一ㄝ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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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法界[ fǎ jiè ]
⒈ 佛教语。梵语dharma-dh?tu的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梵语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引《华严经·十通品》:“入於真法界,实亦无所入。”
宋 范成大 《再次喜雨诗韵以表随车之应》:“一念故应周法界,万神元不隔明庭。”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夫此圆成实自性云者,或称真如,或称法界,或称涅槃。”
国语辞典
法界[ fǎ jiè ]
⒈ 佛教用语:(1) 构成现象的法则。和空性、真如、实际同义。(2) 十八界之一,佛教将一切存在分成十八类,法界为其中一类。谓属于心智所觉察的对象。
引《辩中边论·卷上》:「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二》:「六识、意界及法界,摄属心所法,名有所缘,能取境故。」
反俗界
法界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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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 jiè | 田 | 9画 | 基本字义 界 jiè(ㄐ一ㄝˋ) ⒈ 边境,一个区域的边限:界石(标志地界的石碑或石块)。界标。界址。界线(①两个地区分界的线;②不同事物的分界;③某些事物的边缘)。界限(①不同事物的分界;②尽头处,限度)。地界。 ⒉ 范围:眼界。世界。自然界。 ⒊ 按职业或性别等所划的人群范围:教育界。科学界。各界人士。 ⒋ 指大自然中动物、植物、矿物等的最大的类别:无机界。有机界。 ⒌ 地层系统分类的最高一级,相当于地质年代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法界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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