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筵
- 拼音fǎ yán
- 注音ㄈㄚˇ 一ㄢ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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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法筵[ fǎ yán ]
⒈ 佛教语。指讲经说法者的座席。引申指讲说佛法的集会。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指讲经说法者的座席。引申指讲说佛法的集会。
引《楞严经》卷一:“法筵清众,得未曾有。”
南朝 齐 孔稚珪 《北山移文》:“道帙长摈,法筵久埋。”
清 姚鼐 《魏三藏菩提流支在胡相国第译<金刚经>刻石拓本》诗:“糜烂战鬭峻刑网,穷饰寺庙开法筵。”
国语辞典
法筵[ fǎ yán ]
⒈ 讲说佛法的聚会。
引《文选·孔融·北山移文》:「道帙长殡,法筵久埋。」
《北齐书·卷二十四·杜弼传》:「魏帝集名僧于显阳殿讲说佛理,弼与吏部尚书杨愔、中书令邢邵,秘书监魏收等并侍法筵。」
⒉ 道教称天尊说法时,供诸天仙众,集坐听法的筵席。
英语the seat of the Law, on which the one who explains the doctrine is seated (Buddhism)
法筵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筵 | yán | 竹 | 12画 | 基本字义 筵 yán(一ㄢˊ) ⒈ 竹席:筵席。 ⒉ 酒席:喜筵。寿筵。 汉英互译 banquet、feast 造字法 形声:从竹、延声 English bamboo mat; feast, banquet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法筵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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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筵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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