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
- 拼音fǎ jiā
- 注音ㄈㄚˇ ㄐ一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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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法家[ fǎ jiā ]
⒈ 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
英Legalists;
⒉ 有法度的世臣。
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
引证解释
⒈ 守法度的世臣。
引《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朱熹 集注:“法家,法度之世臣也。”
⒉ 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 春秋 时的 管仲、子产,发展于 战国 时的 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 等人, 战国 末 韩非 集法家学说的大成。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引《史记·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絶矣。”
《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秦 始立奏,而法家少文。”
胡适 《四论问题与主义》:“又如法家的势力,虽然被儒家征服了,但以后的儒家,便不能不承认刑法的功用。”
⒊ 犹方家。
引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李远》:“﹝ 李远 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
⒋ 指包揽诉讼或专写状词之人。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次日天明, 程朝奉 早早梳洗,讨些早饭喫了。请个法家商量,做定了状词。”
⒌ 犹僧家。
引南唐 陈陶 《题居上人法华新院》诗:“鐘唄成僧国,湖山称法家。”
国语辞典
法家[ fǎ jiā ]
⒈ 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
⒉ 有名的大家。
英语Legalist School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475-221 BC) founded by Han Fei 韓非|韩非[Han2 Fei1] and Li Si 李斯[Li3 Si1], later adopted by Shang Yang 商鞅[Shang1 Yang1] whose reforms helped establish the supremacy of the Qin Dynasty 秦代[Qin1 dai4] (221-207 BC)
德语Legalismus (S, Philos)
法语légisme
法家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家 | jiā jia jie | 宀 | 10画 | 基本字义 家 jiā(ㄐ一ㄚ) ⒈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家庭。家眷。家长( zhǎng )。家园。家谱。家塾。家乡。家风。家训。家规。家喻户晓。如数家珍。 ⒉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家。老家。安家。 ⒊ 居住:“可以家焉”。 ⒋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家祖。家父。家翁。家母。家慈。 ⒌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家畜。家禽。 ⒍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家。农家。 ⒎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法家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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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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