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
- 拼音zhōu fǎ
- 注音ㄓㄡ ㄈㄚˇ
- 词性暂无词性信息
- 组合暂无组合信息
词语解释
周法[ zhōu fǎ ]
⒈ 周代的法度、礼制。
引证解释
⒈ 周 代的法度、礼制。
引《国语·郑语》:“周 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
《诗·王风·大车序》“故陈古而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 唐 孔颖达 疏:“《檀弓》曰:‘合葬非古也,自 周公 以来,未之有改。’然则 周 法始合葬也。”
《国语·周语下》“厉 始革典,十四王矣” 三国 吴 韦昭 注:“厉王 无道,变更 周 法。”
周法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
周 | zhōu | 口 | 8画 | 基本字义 周 zhōu(ㄓㄡ) ⒈ 圈子,环绕:周围。周天。周转( zhuǎn )。周匝(a.环绕;b.周到)。 ⒉ 普遍、全面:周身。周延。周全。周游。 ⒊ 时期的一轮,亦特指一个星期:周岁。周年。周期。周星(十二年)。上周。 ⒋ 完备:周到。周密。周详。周正(端正)。周折(事情进行不顺利)。 ⒌ 给,接济:周济。 ⒍ 中国朝代名:西周。东周。北周。后周。 ⒎ 姓。 异体字 淍 週 賙 汉英互译 week、Chou、all、all over、circumference、thoughtf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周法的近义词
- 暂无近义词信息
周法的反义词
- 暂无反义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