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书
- 拼音fǎ shū
- 注音ㄈㄚˇ ㄕㄨ
- 繁体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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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法书[ fǎ shū ]
⒈ 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
英model calligraphy;
⒉ 敬辞,称对方写的字。
英your honorable penmanship;
引证解释
⒈ 法令、律科一类的书籍。
引汉 焦赣 《易林·乾之大畜》:“典策法书,藏在 兰臺。”
南朝 齐 孔稚珪 《上新定法律表》:“法书徒明于帙里,寃魂犹结于狱中。”
⒉ 名家的书法范本。亦以称美别人的书法。
引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杂艺》:“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翫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
唐 张彦远 《<法书要录>序》:“彦远 家传法书名画,自高祖 河东公 收藏珍祕。”
清 钱谦益 《杨弱生且吟序》:“古之人有以爱妾换劒换马者,有以法书换白鹅者,其声价颇为不类。”
马南邨 《燕山夜话·大胆练习写字》:“历代讲究书法的人,动辄就以 王羲之 父子的法书为范本,殊不知 右军 父子的书法也是他们自己创造的。”
国语辞典
法书[ fǎ shū ]
⒈ 敬称他人所写的字,言其可为法则。
⒉ 有关法律制度的书籍。
引汉·焦延寿《易林·卷一·大畜》:「典策法书,藏在兰台,虽遭乱溃,独不遇灾。」
法书的单字解释
汉字 | 拼音 | 部首 | 笔画 | 意思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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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 shū | 乙 | 4画 | 基本字义 书(書) shū(ㄕㄨ) ⒈ 成本的著作: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⒉ 信:书信。书札。书简。书函。 ⒊ 文件:证书。说明书。 ⒋ 写字或写的字:书法。书写。书桌。书案。书画。 ⒌ 写文章:大书特书。罄竹难书。 ⒍ 字体:草书。隶书。楷书。 ⒎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⒏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 |
法 | fǎ | 氵 | 8画 | 基本字义 法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
法书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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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书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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