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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

  • 公办办学性质
  • 未知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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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办普通小学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第二小学创办于1985年。坐落于龙翔路1092号,面临龙巴公路,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0125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色覆盖率达70%。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有校园网、校园智能广播系统、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软件制作室、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教室。所有教室配备了多媒体,各教研组和处室的计算机均已联网。教育类刊物、音像资料数量充足,图书馆藏书6万多册。现有班级50个,学生2720人,…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龙翔路1092号

招生电话:0577-642009973 64202228

学校评价

  • 教学规模:
  • 周边环境:
  • 收费合理:
  • 教学设备:
  • 教学质量:
  • 师资力量:
  • 校园环境:
  • 社会影响:
  • 校园食堂:

招生简章

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通港居、江浦居、池浦村、下埠村、江口村。(江口村:含江口路、码头路、河滨南路。施教区南以第三菜场河为界,北以第二菜场河为界。)

2013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全面推行 “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登记范围、对象
招生范围:常住户口在本校施教区:通港居、江浦居、池浦村、下埠村、江口村。(江口村:含江口路、码头路、河滨南路。施教区南以第三菜场河为界,北以第二菜场河为界。)
招生对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苍南县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龙港二小2013年新一招生班级计划数8个,每班班额控制在42人以内。
四、招生登记时间安排
第一批和第二批
7月8日-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第一批: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
第二批:户口本、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
7月11日
第三批
7月1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非本施教区)、预防接种证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
若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有房子并居住一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能提供当年电费原始发票(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及以上.
7月13日
第四批
7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父母身份证、户口本(非本施教区)、预防接种证原件、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养老基本保险发票或其他能证明以上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以及贷款凭证原件,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3.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计生、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4.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批适龄儿童由龙港学区统筹安排。
5.学校不招收擅自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
6.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要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婚育等证明,严禁提供虚假证明;对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公安、住建、民政、人力社保、供电等有关部门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招生程序
(一)我校先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若报名适龄儿童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适龄儿童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可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获得的时间顺序实施招生,额满为止。
(二)招收第一批次学生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次学生。若报名适龄儿童数少于我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适龄儿童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可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获得的时间顺序实施招生,额满为止。
(三)学校招收第二批次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次学生。学校可先按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顺序录取父母有房产证的学生;再按购房正式发票时间顺序录取父母无房产证但有购房正式发票的学生;最后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产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提供当年电费原始发票,经供电部门核查当年缴纳电费满一年(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及以上,并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自有房产并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学生,直到额满为止。
(四)学校招收第三批次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程序招收第四批
次学生。学校先录取父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同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学生;最后录取其他能提供材料证明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所在施教区范围内从事工农商服务业的学生,直到额满为止。
(五)适龄儿童在同一期学校中只能申请一所学校报名就读,不得多校申请。如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将被县教育局取消录取资格。
(六)经材料审核,录取公示无异议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印发以《龙港二小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予以确认录取。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龙翔路1092号
招生电话:0577-642009973 642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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