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校网 > 温州 > 小学 >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小学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小学

  • 公办办学性质
  • 未知在校师生
  • 5917浏览次数

学校简介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公办普通小学瓯海泽雅周岙小学地处瓯海西部山区泽雅镇周岙下村,是一所农村完全小学。周岙小学创办于1936年秋,从创办至今已有70年的历史。现有6个年级6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10人,在职教师11人。原校舍由村周氏宗祠改建而成,办学设施简陋。几年来,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与支持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建造了希望教学楼,扩建了操场,更新了学生课桌椅,配置了电脑室和多媒体教室,增添了一批现代化教学设备。现学校占地5…

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下村

招生电话:0577-86315887 55569660

学校评价

  • 教学规模:
  • 周边环境:
  • 收费合理:
  • 教学设备:
  • 教学质量:
  • 师资力量:
  • 校园环境:
  • 社会影响:
  • 校园食堂:

招生简章

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周岙上村、周岙中村、周岙下村、周岙鹤岙村

2013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本校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本校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校施教区(周岙上村、中村、下村、鹤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泽雅镇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为泽雅镇合法出国(境)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有泽雅镇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根据《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暂住本镇内的新居民子女,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的,可在我镇申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镇,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镇领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镇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镇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 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3日,周岙上村、中村、下村及鹤岙村户籍学生到本校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本施教区学生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二)具备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泽雅中心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②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③房产证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④父母双方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⑤父母一方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一年及以上)
⑥父母一方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⑦其父母经泽雅镇人民政府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⑧《儿童预防接种证》。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下村
招生电话:0577-86315887 55569660

本站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小学】的介绍、招生电话、评价怎么样、收费情况、招生简章等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周岙小学】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如您遇到信息错误,可通过:信息纠错进行申诉,收到信息后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