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深圳市幼儿园入园: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入园信息汇总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招生简章
【玉湖湾园】
一、指导精神
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园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宝安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指导精神,制定出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对象:3—4岁健康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学位申请材料
5月17日验证需提供资料:(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未见原件资料当无。)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身份证原件;
2.出生证明原件;
3.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A、由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两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B、租房者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不接收无此证明的或租赁时间不符合的幼儿。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出具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相关证明。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及出生证明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
3.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居住所在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四、注册资料
1、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一份。
2、儿童计划免疫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整本复印)和社康中心开具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一份,预防免疫电脑预约单复印件。
3、中行存折第一页复印件(或中行借记卡)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父母、幼儿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非深圳户籍的幼儿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7、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8、孩子近期1寸彩照8张,用纸袋子装好,写上幼儿姓名。(袋子和照片都要写上)
五、学位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发布招生指引
4月25日前在幼儿园、玉湖湾花园挂横幅;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方案,在幼儿园网站上传招生方案。
2、发放幼儿报名登记表
5月4日—5月6日: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3、回收幼儿报名登记表
5月9日上午9点前,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4、查验学位申请材料
5月17日下午2:30—5:30,地点:玉湖湾园一楼大厅。(为避免拥堵和减少等待时间,请家长按照表左上角时间段前来验证)
5、公布录取名单
5月30日中午公布录取名单,地点:幼儿园大门口。
6、新生注册
6月21日上午9:00—12:00,被录取的幼儿来园注册,并交齐相关资料。地点:玉湖湾园一楼大厅。(当天不来注册者不留学位,注册时资料不齐者不予注册、不留学位。)
六、招生类型:
第一类:深圳户籍,玉湖湾小区自购房,独生子女优先。
第二类:非深圳户籍,玉湖湾小区自购房,独生子女优先。
第三类:深圳户籍,玉湖湾小区租房,独生子女优先。
第四类:深圳户籍,幼儿园周边自购房,独生子女优先。
(注: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执行市政府相关规定。)
七、招生人数: 100人
八、招生咨询热线:23595978 27828040
温馨提示:请家长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和资料,如发现虚假信息和资料将取消申请和入园资格!
【宝安新村园】
一、指导精神
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园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宝安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指导精神,制定出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对象:3—6岁健康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学位申请材料
5月17日验证需提供资料:(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未见原件资料当无。)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身份证原件;
2.出生证明原件;
3.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A、由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B、租房者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不接收无此证明的或租赁时间不符合的幼儿。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出具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相关证明。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及出生证明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
3.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居住所在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四、注册资料
1、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一份。
2、儿童计划免疫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整本复印)和社康中心开具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一份,预防免疫电脑预约单复印件。
3、中行存折第一页复印件(或中行借记卡)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父母、幼儿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非深圳户籍的幼儿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7、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8、孩子近期1寸彩照8张,用纸袋子装好,写上幼儿姓名。(袋子和照片都要写上)
五、学位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发布招生指引
4月25日前在幼儿园、宝安新村内挂横幅;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方案,在幼儿园网站上传招生方案。
2、发放幼儿报名登记表
5月4日—5月6日: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3、回收幼儿报名登记表
5月9日上午9点前,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4、查验学位申请材料
5月17日上午9:00—12:00,地点:宝安新村幼儿园一楼走廊。(为避免拥堵和减少等待时间,请家长按照表左上角时间段前来验证)
5、公布录取名单
5月30日中午公布录取名单
地点:幼儿园大门口。
6、新生注册
6月21日上午9:00—12:00,被录取的幼儿来园注册,并交齐相关证件。地点:宝安新村幼儿园一楼走廊。(当天不来注册者不留学位,注册时资料不齐者不予注册、不留学位。)
六、招生类型
第一类:深圳户籍,宝安新村自购房,独生子女优先。
第二类:非深圳户籍,宝安新村自购房,独生子女优先。
第三类:深圳户籍,宝安新村租房,独生子女优先。
第四类:深圳户籍,幼儿园周边自购房,独生子女优先。
(注: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执行市政府相关规定。)
七、招生人数: 招收小班和少量大班插班生共85人。
八、招生咨询热线:23599353 23597322
九、备注
1、、非宝安新村住户,幼儿来、离园要从幼儿园大门进出,不能经宝安新村进出。
2、请家长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和资料,如发现虚假信息和资料将取消申请和入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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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名额:175名3—6岁健康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学位类型:
1、第一类:深户,玉湖湾自购房,符合计生政策,独生子女优先。
2、第二类:非深户,玉湖湾自购房,符合计生政策,独生子女优先。
3、第三类:深户,玉湖湾租房一年以上,符合计生政策,独生子女优先。
4、第四类:深户,玉湖湾周边自购房,符合计生政策,独生子女优先。
三、学位申请材料
5月18日验证需提供资料: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身份证原件;
2.出生证明原件;
3.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
4、父母、幼儿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非深圳户籍的幼儿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7、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8、孩子近期1寸彩照8张,用纸袋子装好,写上幼儿姓名。(袋子和照片都要写上)
四、学位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发布招生指引
4月25日前在幼儿园、玉湖湾花园挂横幅;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方案,在幼儿园网站上传招生方案。
2、发放幼儿报名登记表
5月1日—5月5日:地点:幼儿园保安室。
3、回收幼儿报名登记表
5月1日—5月8日上午9点前,地点:幼儿园保安室。
4、查验学位申请材料
5月18日上午9:00—12:00,地点:一楼大厅。(为避免拥堵和减少等待时间,请家长按照表左上角时间段前来验证)
5、公布录取名单
6月1日,地点:幼儿园大门口。
6、新生注册
6月6日上午9:00—12:00,被录取的幼儿来园注册,并交齐相关证件。
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由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出具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相关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及出生证明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
3.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居住所在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未见原件资料当无。)
五、注册资料
1、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表必须有妇幼保健院盖的“体检合格”字样)
2、儿童计划免疫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整本复印)和社康中心开具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一份,预防免疫电脑预约单复印件。
3、中行存折第一页复印件(或中行借记卡)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地点:二楼音乐室。(当天不来注册者不留学位,注册时资料不齐者不予注册、不留学位。)
六、收费标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详见幼儿园门口公示栏。
八、招生咨询热线:23284804
温馨提示:请家长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和资料,如发现虚假信息和资料将取消申请和入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