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深圳市幼儿园入园:2014年深圳宝安兴华幼儿园入园信息汇总
2013年深圳宝安兴华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政策,保障本居住区或所在社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幼儿园的权益。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积极稳妥应对入园高峰问题,有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制订《兴华幼儿园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方法和咨询投诉电话,通过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和本园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电话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划片、就近原则
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科学合理划分范围和学位类型,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儿童。其它区适龄儿童则按学位类型由近及远、是否独生子女、年龄由大到小等顺序录取。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三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符合学位类型,具有体检和预防接种查验合格的健康幼儿。
(二)招生名额
小班新生100人;不招收中大班插班生。
(三)学位申请材料
1、深户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的深圳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请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儿童出生证;
(2)住址证明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
(4)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出具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相关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2、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居住证和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二人父母双方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选一)。
(4)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
(5)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现住小区是否有幼儿园、幼儿的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至远录取;
3、录取不采用“先到先得”的方法,不存在时间的先后顺序,已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均有效。
(五)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1、发布招生指引(4月20日)
2、学位申请
(1)领取申请表:请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于5月1日-5日到幼儿园门卫室索取《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新生学位申请表》(此表复印无效),并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派发截止时间为5月5日下午5:00。
(2)交回申请表:
请于5月2日至8日下午5:00之前将填写好的《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新生学位申请表》投入到幼儿园门卫室的《入园申请表回收箱》,过期不再受理。
3、查验学位申请材料
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请家长按上述申请材料的要求备齐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门口招生处验证,验证时验原件收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不符合学位招生类型和资料不齐的不接受验证。
4、公布录取名单
5月31日下午17:30公布录取名单,公布地点:幼儿园外宣传栏。
5、新生注册
时间:6月22日(上午8:30-12:00)
注册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体检不合格不予注册);
②《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由居住辖区社康中心开具);
③儿童计划免疫证复印件(首页及记录页正反两面复印);
④中国银行存折(卡)及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折或卡复印件上要注明开户人姓名及幼儿姓名)。
⑤做接送卡人员相片(白底1寸)
温馨提示:
(1)5月18日上午验证时需带幼儿来园。
(2)凡提交申请表且符合学位招生类型和资料齐全的均可验证,(不符合学位招生类型和资料不齐的不接受验证)。请按左上角标注时段来园,避免拥挤。
(3)验证时按学位类型分类验证,以便提高验证效率。
四、收费标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详见幼儿园门口公示栏。